环保部网站12月5日发布公告,批准HJ 2530-20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二部分:商业票据印刷》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告显示,该标准2012年11月16日获批,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继《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后批准的第二个绿色印刷标准
该标准由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由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等起草,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该标准对商业票据印刷原辅材料、印刷过程的环境控制和印刷产品的有害物限量作出了规定。
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标准与政策研究室主任曹磊此前在新闻出版总署示范企业和绿色印刷培训班上解读该标准时表示,标准的技术内容分为强制性要求和选择性要求两大部分。标准规定对印刷过程的环境措施进行环境行为评价,根据印前、印中、印后三个过程针对资源节约、节能及回收利用三个方面实施考核。
该标准是新闻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共同推进的绿色印刷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据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共有初具规模的商业票据印刷企业1000多家,年产值200多亿元。该标准实施后,针对票据印刷企业的绿色认证将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