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鉴于公司目前总股本规模较小,且公司2012年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提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6,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206,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06,15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12,300,000 股
2、公司控股股李学峰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李学峰提交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张仁福、李安东、朱洪升、张祥增和李炳全5名董事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经讨论研究,上述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提议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以上五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