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并依法予以注销。
据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公司董事会要求,召集“11晨鸣债”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审议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并依法予以注销的事项,并已于2013年1月10日发出《关于召开“11晨鸣债”201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本期债券不足有表决权本期债券总张数的二分之一,不满足《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之条件,故本次会议无法召开。
针对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召开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初步批复》,继续就公司拟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并依法予以注销的事项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