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卫市兴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中实业)进行了资产置换交易事项,并经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对方兴中实业承诺:保证在2013年1月31日前按照其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署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完梁水园煤矿采矿权首期价款51140万元。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作为美利纸业的控股股东,为了保证本次资产置换对美利纸业不造成任何利益损失,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本次资产置换的相关承诺或保证对美利纸业提供补充保证。
经问询,兴中实业回复:因该公司梁水园煤矿首期价款缴纳工作需履行相关部门的流程,近期由于适逢地方两会,造成相关工作延误,现该公司正在积极办理首期价款缴纳的相关程序。
截止公告日,兴中实业已缴纳梁水园煤矿采矿权首期价款共计5000万元,首期价款缴纳尚未有新的进展,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正在积极督促兴中实业加快工作进程,切实履行承诺,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梁水园煤矿采矿权首期价款缴纳情况的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