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6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189,606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