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至2012年,首府35家污染企业实现了搬迁、关停或转产。今年,首府将全面完成剩余20家污染企业的停产搬迁。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经信委了解到,按照大气污染治理的要求,今年,市经信委相关部门将乌鲁木齐燕儿窝水泥厂等污染排放不达标、不适合在城区内继续发展的20家企业,纳入搬迁范围,责令其限时停产搬迁。
据市环保局统计,这20家企业完成搬迁后,每年将减少52112.2吨工业固体废物和187.33吨水污染排放物的产生,同时减少1262.24吨二氧化硫和2087.54吨氮氧化物的排放。
2010年,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陆续确定首府应实施搬迁、关停或转产的污染企业共达55家。三年来,包括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西山生产区、乌鲁木齐兴德工程涂料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完成搬迁、关停或转产。
今年年初,污染企业搬迁办公室向各相关责任区县和20家污染企业,下达了关于2013年完成搬迁的通知。
乌鲁木齐列入搬迁名单的企业涉及水泥、油漆、涂料、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造纸、化肥等多个生产行业,企业厂址位于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5个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