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有限公司公司日前宣布将继续经营在台湾印刷业务,壹传媒也已申请股份在2日上午9时起恢复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买卖。
壹传媒3月28日公告,先前跟可能买家,签下印刷及电视业务买卖协议(“买卖协议”),载明买卖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基于任何原因未能在签订后四个月或之前完成,即为2013年3月27日(“最后截止日期”),任何一方可以选择以书面通知终止买卖协议。
壹传媒在公告中说,尽管未有书面终止通知,但公司已接获买卖协议买方口头通知将不会延展最后截止日期。
壹传媒说,公司将继续经营台湾印刷业务,并无意就出售台湾印刷业务进行初步讨论。
壹电视的部分,壹传媒说,公司将就台湾的电视业务包括其业务可行性再作考虑,也可能继续找寻机会出售台湾电视业务。
在公告中壹传媒也澄清没有要裁员,公告指出,公司现时并无计划就“台湾苹果”业务再进行裁员。董事会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包括停刊若干刊物,董事会正考虑停刊旗下其中一本杂志,“台湾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