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林业厅获悉,日前,《河南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17年)》已印发各地实施,到2017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将达2400万亩,产值达到420亿元。
2012年7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河南省自下而上开始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在125个县(市、区)和18个省辖市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河南省林业厅组织人员编制完成了《河南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
据悉,《规划》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布局划分为北部山区、西部山区、南部山区和平原地区,并提出了每个区域及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林下经济建设任务。《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2400万亩,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30%以上,产值达到420亿元,建成产业集群30个。
2013年3月10日,由河南省政府参事室、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畜牧局、河南农业大学、河南中医学院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规划》进行了评审。
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可行,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且,编制依据充分,资料翔实,保障措施得力,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基本合理。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规划》通过评审,并指出《规划》的实施将对河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美丽中原”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