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林业厅印发《2013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就下一步林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目标。
一是要推进林下经济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抓好组织领导和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树立好林下经济示范县、示范基地、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典型。规范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管理,并予以项目资金扶持。
二是要深化林木采伐与经营体制改革和林权交易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合理落实木材采伐指标,推行小片皆伐经营,简化采伐审批手续,强化伐区监督管理。加快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运营步伐,力争2013年交易额突破15亿元,加快林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力争新增林权抵押贷款30亿元。
三是要加快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林权管理信息化试点建设。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林业改革发展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林权保护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我省计划选择5个县先行开展林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并逐步在全省推开。
四是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林下经济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等专题的政策调研,作为政策决策和立法工作的参考。
五是要做好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和林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四项制度”建设。做好林改数据的统计分析,开展林权登记发证、林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林下经济、农村林业专业合作社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为了保证各项林改工作的有效落实,相关部门还专门印发了《2013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设区市年度目标考核和县(市、区)项目安排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