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善职工福利”为名,马鞍山同辉纸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辉纸制品”)动起了“炒股致富”的念头,并于2007年起动用巨资“杀入”股市。未曾料到,该项投资非但未能获取任何收益,同辉纸制品在录得大额投资亏损的同时,还因“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遭到监管部门的查处。值得一提的是,同辉纸制品是山鹰纸业的关联方之一,而其上述证券交易的核心“操盘手”正是山鹰纸业的前任高管。
证监会日前出具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同辉纸制品违规炒股的细节。经监管部门查明,同辉纸制品前身山鹰创投在2006年6月召开股东会,决定以机构和个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进行基金和股票投资。以此为“指引”,山鹰创投随即于2007年5月起以程晓辉、潘苏云、田庭生、耿永顺、章昌忠和徐淑兰等自然人名义集中开立了一批个人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而上述证券、银行账户均由山鹰创投统一使用保管、控制,后者通过银证转账和银行间转账方式调度使用。
至于炒股动因,事后经监管部门了解,主要是同辉纸制品股东王德贤为调动员工积极性、改善职工福利,进而提出了上述投资计划,程晓辉等6人的证券账户从开户至销户期间也是由王德贤进行投资交易决策。
“万事俱备”之后,同辉纸制品随即于2007年起入市操作。从买卖个股来看,同辉纸制品乃至王德贤较为“偏好”基金产品以及大盘蓝筹个股,6个账户期间陆续交易过“红利ETF”、“大成优选”、“基金泰和”等基金和“苏宁电器”、“宝钢股份”等股票。但事与愿违,2007年以来大盘的深度下挫最终令其亏损惨重。其中,“耿永顺”账户在2007年8月开户至2011年6月销户期间交易亏损高达949.58万元,“潘苏云”、“章昌忠”账户同期亦分别亏损了780.55万元和553.93万元,上述6个账户销户前累计亏损额共计2566.51万元。
不仅如此,同辉纸制品上述自认为周密的投资计划亦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证券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对于违反该项规定的法人,则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反观同辉纸制品因上述交易并未获得收益,证监会最终决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德贤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同辉纸制品与上市公司山鹰纸业颇具渊源。资料显示,同辉纸制品乃是山鹰纸业集团2004年12月改制时,由山鹰纸业管理层和部分职工以身份置换补偿金出资设立的公司,基于此,该公司也被认定为山鹰纸业的关联法人。而在山鹰纸业上月末披露的《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公告中,公司便表示今年将向同辉纸制品及其子公司民政印刷销售原纸及动力,同时向两公司采购纸筒芯、淋膜复合纸和印刷材料,双方预计2013年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不含税)。同样,前述“操盘手”王德贤亦可谓是山鹰纸业的“元老级人物”,曾连续多年担任山鹰纸业董事长一职,直至2011年11月方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