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丽泉城”总体部署,本月初,济南市林业局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下发专门通知,出台了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集中清理2006年以来的非法占用林地情况、清理整顿全市木材经营加工行业、打击制售假劣种苗行为等在内的14项具体措施。
根据济南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林业行政执行为的通知》,今年我市各级林业部门要推进林地“一张图”应用,实现以图管地。加大用地监管力度,做到事前严格审批,事后严格核查,切实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制度。同时,对2006年以来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对遭到破坏的林地限期恢复原状,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查处。
在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管理方面,我市将严格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管制度、原料来源检查制度、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今年对全市的木材经营加工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违法行为。今年还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苗行为,对没有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为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我市将以水库、河流、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迁徙地、栖息地为重点,进一步规范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
围绕林业系统内外部监督机制建设,市林业局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各项制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公开林业行政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提高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聘请林业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