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醴泉河流域造纸企业专项整治工作,4月12日,醴泉河流域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在阳光纸业有限公司召开造纸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流域范围内依法责令停产治理的9家造纸企业法人代表、治污负责人,醴泉河流域总量控制领导小组组长、眉山市环保局局长江昌淆,副组长、东坡区政府副区长冷青峰,区长助理张妍,区环保局局长祝智强和市区环保局相关人员参加现场会,冷青峰主持现场会。
眉山市阳光纸业有限公司自3月26日停产治理以来,继续加大环保投入,目前,污染治理设施完备且运行正常,通过醴泉河流域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
首先,参会人员参观了阳光纸业有限公司治污设施建设,听取了治污负责人现场介绍治污工艺和治污流程。
接着,总量控制办人员现场宣读了醴泉河流域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眉山市阳光纸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批复》。
区环保局局长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分别对造纸企业恢复生产必须具备的10个条件及企业恢复生产的申报验收办法进行了讲解。
随后,江昌淆对醴泉河流域造纸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识要提高,醴泉河流域产业布局不合理,造纸企业多,污染流域水环境,流域长期水质为劣V类,醴泉河流域综合整治被列为四川省重点整治的小流域。我们要充分认识整治醴泉河流域污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造纸企业老总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二是态度要坚决。开展流域造纸企业专项整治,改善流域水环境是上级的要求,民生的需要,人民的期盼,整治造纸企业势在必行,所有造纸企业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持观望态度。各造纸企业要学习借鉴先进的治污技术和管理经验,抓紧治污设施的改造和完善。三是标准要严格。造纸企业恢复生产必须按程序,必须符合恢复生产的条件,验收标准不打折扣。四是检查要逗硬。市区环保局要加大对流域造纸企业的执法检查,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顶格处罚。
最后,冷青峰强调,东坡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江局长提出的要求,东坡区造纸企业要积极找差距、添措施,抓紧完善治污设施;环保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造纸企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