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经过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出台。办法共计38条,主要包括总则、流转范围和期限、流转当事人、流转管理、相关责任、附则等6个部分,流转的范围包括家庭承包及其它方式承包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的流转,以及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的流转。
目前,鄂尔多斯市已经完成5772万亩集体林地确权发证任务,全面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的主体改革。但是,流程集体林权行为存在不规范、流转合同纠纷增多、以及林地保护利用缺失等问题。《鄂尔多斯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加强我市林权流转管理,保障广大农牧民、林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林权流转, 标志着以林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工作将在我市进一步推开,必将极大地盘活全市近6000万亩集体林地资源,使我市林业生产活力得以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