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不仅把方便面纸碗含有荧光物的话题再度炒得沸沸扬扬,也让该协会又一次陷入了“身份存疑”、“借机牟利”的舆论漩涡。
多家方便面企业指责该协会无端制造食品安全事故,加剧消费者恐慌,并以此作为不当谋利的手段,希望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后给出明确答案。而对于外界质疑,该协会负责人董金狮则在采访中否认报告内容不实,并称此后还将每季度发布一次此类报告。
报告被指“旧事重提”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本月初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称,多个品种的方便面纸碗外侧都有荧光现象,存有安全隐患。这也是该协会第三次发布此类报告。去年8月和12月,该协会就曾两度发布关于方便面碗“不安全”的报告。
“这些问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已经有了评价,能说明问题了。”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电话采访时,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秘书长孟素荷对于这一话题被反复重提显得颇为无奈。
去年8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曾就食品用包装用纸适用标准情况作出说明。说明表示,我国用于规范食品包装的《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1680-89),明确规定了直接接触食品的原纸中铅、砷、荧光性物质、脱色试验、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等项目的卫生指标,并制定了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78-2003)。食品包装外层材料不适用于《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2012年6月1日,新国标《纸餐具标准纸碗》【GB/T27591-2011】正式实施。孟素荷表示,该标准适用淋(覆)膜纸碗而涉及到方便面纸桶,但新标准又未对双层方便面纸容器外层非直接接触食品的隔热结构用纸做出明确的规范性表述,故导致个别人产生了疑义。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昨日在采访中坦言,随着纸碗从单层发展到双层,国家相关法规并未跟上。但是他坚持认为,新国标中并未允许使用再生纸作为纸碗原材料,而使用含有荧光物的外层纸存有安全隐患。
康师傅新闻发言人陈功儒向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方便面桶的内外层中间仍留有空隙,和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层纸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的,按照国际惯例,外层纸可以使用环保的再生制材。如果非要要求外层纸也使用食品纸,这反而是一种资源浪费、既无必要也不环保的做法。
此前,湖南卫视曾邀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实验检测,结果显示一次性纸杯、方便面桶、奶茶杯等双层纸质包装外层确实存在荧光物,但不会在开水冲泡时渗透内层污染食品。
然而董金狮方面对此实验结果显得不以为然,认为“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并不具备国家认可的检验资质,所得结论不能用作参考。”
中新网财经频道在采访中问及是否对荧光物具体迁移量进行过相关测算时,董金狮表示,既然国家不允许使用,在此前提下也无需再对具体迁移数据进行测算。
是否属违规发布信息仍存疑
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三度发布报告的攻势下,榜上有名的多家方便面主流品牌在销售业绩和股价上均受到了不小的影响。而业内认为,该协会并无资质发布此类搅动行业的食品安全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信息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授权,不得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上述法规,也是业内人士质疑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屡次发布“方便面纸碗安全报告”属于违规发布信息的主要依据。
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权责范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信息中,还包括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结果和食品检验结果”等内容。
“消费者和媒体都能关注到食品安全问题这是好事,”但是孟素荷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向各方呼吁,“作为一家机构,应该遵照《国家食品安全法》中关于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
董金狮则在电话中回应称,该协会发布的是调查报告,并非“食品安全信息”,因此并不违规。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而这一法规也被董金狮理解为,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对方便面纸碗的质量问题进行的调查以及发布的调查报告,均为行业协会为了监督生产企业、带动行业发展所应做的分内之事。
靠“打假”牟利?
无论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信息发布是否违规,其屡屡发布报告质疑“方便面纸碗存有安全隐患”,到底所为何来?
“我的目的就是要让所有方便面企业最终将内外层纸都改为原纸,使用再生纸的企业,就必须向我们证明其安全性。”董金狮还在采访中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此后将以每个季度作为节点继续发布相关报告,并且要在年内让所有方便面生产企业都采纳其建议。
虽然董金狮自认此举是在推动行业发展,但是在媒体的报道中,却对其“真实初衷”多有质疑。
2012年12月21日,中国经济网在报道中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联合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发布方便面碗“不安全”的报告,是因为有利所图。通常的方式是,董金狮通过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对企业收取一定“顾问费”,收了以后基本上就“没事”。而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正是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的负责人。
就在当天,中国经济网又再次发布报道称,有自称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工作过的员工发帖讲述了董金狮的“经营之道”。
报道援引网帖内容称,董金狮在“打假”、“维权”的过程中善于自我宣传,会员发展一度高涨,曾有几次“出手”还让一些企业付出大幅超过会费的代价。发展到后来,董金狮又和境内外资本、公关传媒机构等合作“绑架”亚洲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制作逼真的假丑闻烟幕,联合实施短期做空,既挣服务费又可自己建仓,搏认沽权证和双反向套保。
董金狮在采访中向中新网财经频道否认了所谓“前员工爆料”的内容,但承认确实收取有“会员费”。他认为,“企业支持该协会开展工作,并且收取会员费都开具了发票,没有什么不妥。”
业内呼吁加强监管杜绝非法敛财
虽然董金狮认为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身份和运营方式毫无问题,但有媒体报道认为,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是在香港注册的社团,没有在国家民政部备案,不仅不具备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资质,甚至直指其为“野鸡机构”,在身份和动机存疑的情况下,可能涉嫌不当谋利。
此前,以餐盒打假活跃于江浙沪和京津一带的董金狮,就曾被《南方周末》质疑为“以打假为名,行盈利之实”。
康师傅发言人陈功儒告诉中新网财经频道,去年12月几大食品企业就已经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提交了“关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再次发布食品安全不实信息的紧急报告”,认为该协会“以营利为目标,通过媒体不断地发布不实信息,将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作为不当谋利的手段”,并恳请“国家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给中国食品工业带来严重损害。”
对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身份的疑问,董金狮向中新网财经频道回应称,香港注册的社团不需要在民政部备案,其合法性也不容置疑,并坚称其所发布的信息“没有任何问题”。
尽管如此,对于类似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这样的机构,各方仍有担忧,并呼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财经杂志在今年6月1日的报道中援引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的话称,在香港注册成立的这类协会,从法律上看是香港的NGO(非政府组织),而实质上是在其他法区内注册成立,却在内地开展业务的“离岸社团”。其中一部分以香港社团的名义,在内地运作时闯下了不大不小的祸,引发了问题却没有法律依据和具体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监管。
报道还援引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的话称,社会组织都应是非营利性组织,但不少组织都打着非营利组织的名义去宣传、招揽会员,实际上其运作行为都是经营性行为,而且在牟取不当利益。邓国胜指出,部分离岸社团可能又在内地注册了公司,两个牌子同时用,通过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另据统计显示,近三年来,民政部接到民众对离岸社团的举报有200多件,占案件举报总数的50%以上。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官员指出,这些组织成立之初就是为了逃避监管,通过乱发牌、乱评比、乱表彰等活动进行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