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宁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始试点。2011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基础改革与深化改革同步推进。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努力,截至2012年底,全区确权集体林地面积1444.7万亩,确权率100%,发证面积1417.7万亩,发证率98.1%,档案管理合格率96%,林权纠纷调处率100%,群众满意率99%。以林药、林果、林菜、林苗、林瓜为主要模式的林下种植面积达169.3万亩,产值达8.5亿元;林下生态鸡养殖260多万只,实现产值1.04亿元;生态观光、农家乐等生态旅游业初具规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全区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分类施策,在改革思路上求突破。根据宁夏南部山区、中部干旱带沙区、北部引黄灌区不同地域特点,提出了有利于资源保护、有利于林业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生态改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改革思路。山区严格落实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沙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同时向社会开放承包经营权,明晰产权70年不变,谁造林、谁所有、谁受益。在川区对农田林网明晰林木所有权,实行“树随地走”、“谁管护谁所有”的政策。
二、创新机制,在撬动社会力量上找支点。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出了四种动力模式。一是工程推动。把林改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特色经济林产业等重点工程相结合,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林改、投资造林的积极性。二是典型带动。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着力培树典型、宣传典型、扶持典型,调动农民承包集体林地、营林致富的积极性。三是龙头拉动。借助龙头企业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引导企业流转农民承包的沙荒地,建立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等示范基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四是合作促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林业专业户、农村经济能人、农技推广机构,积极创办家庭林场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全区共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297家,专业协会30家,其中自治区级示范社28家,国家级示范社15家。
三、多措并举,在发展林下经济上下功夫。一是科学规划。按照山、沙、川地域特点,确立“两区一带”林下经济发展布局和目标。南部山区重点发展林草、林药、林禽等特色种植养殖;中部干旱带重点发展葡萄、枸杞、红枣、沙生中药材、养殖和沙漠旅游业;川区重点发展葡萄、枸杞、苹果、果蔬间作、优质花卉、生态观光旅游业,培育和壮大林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二是政策扶持。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宁夏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宁夏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对利用集体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种养大户、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无偿提供种苗。加大生态效益补偿力度,全区921.1万亩集体林地已纳入国家和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对利用集体林地发展葡萄、枸杞、红枣、苹果等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自治区每亩再补助200-1500元。三是结对帮扶。深入开展林业系统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实行干部和技术人员包村、包组、包户制度,送政策、送技术,重点推广林下种养实用技术,建立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1.5万亩。四是培育品牌。按照一县一产业、一县一品牌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林下经济产品品牌,扶持生态观光、农家乐等生态旅游业发展,原州、西吉、彭阳、盐池等地的“山花节”、“生态游”已初具规模。彭阳县“朝那鸡”和西吉县“震湖生态鸡”成为全区林下养殖著名品牌;隆德县发展林下药材,被自治区政府确定为“全区优质中药材基地县”;泾源县发展苗木产业,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宁夏特色苗木基地县”;“中宁枸杞”和“盐池甘草”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富有宁夏特色的名优林产品拓宽了市场空间,带动了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