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重不作为
2013年4月1日下午,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龙文体中心项目部李田发、范来盛、崔峻锋、谭伟斌等人被玖龙纸业骗入公司后,忽悠并“软禁”了一整天,到下班前,玖龙纸业公司工程部经理徐伟带领50多个保安,要求李田发、范来盛、崔峻锋离开公司,范来盛与他们论理:把我们关了一天,饭都没有吃,连一个说话算数的领导都没有见,不愿意出去,认为玖龙纸业又在玩忽悠,要求见领导,给个说法。保安队长在得到玖龙纸业公司工程部经理徐伟的同意后,玖龙纸业的保安队长当着李田发、范来盛、崔峻锋等人的面给麻涌派出所的某个警察电话,说“*哥,等会玖龙这边有人报警,先不要出警,等我电话再说”,然后,就野蛮强行将3人架出玖龙纸业的办公区域,并对范来盛还进行了殴打,架着四肢抬出去扔在地上。当时在场的多人进行报警,一直没有警察到现场,再次报警,得到“110指挥中心”答复“已经在路上,马上就到”,继续等待了40多分钟,但始终没有见警察过来。麻涌派出所距离玖龙纸业的办公区域不过10分钟路程,受玖龙纸业保安队长要求拒绝出警。玖龙纸业保安队长与麻涌派出所人员的电话记录与受害人的多次拨打“110”电话报警记录能证明麻涌派出所警察不作为的事实。
2、滥用职权,乱作为
玖龙纸业公司为了应对媒体记者,同意约定的从2013年4月2日开始每天上午9点、下午2点开始正式进行结算对数。但实际玖龙纸业公司却以不按时(上午11点后才来,下午4点后才来,工作不了半小时)进行拖延,并百般刁难。为此,将事情反映到维稳中心后,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出面协调,也没有起到作用,直到麻涌维稳中心的领导陈伟坤主任要求玖龙纸业公司拿出诚意,必须进行协调,确定书面解决方案后,按确定方案执行,但玖龙纸业为了达到不支付这笔工程款的目的,与麻涌派出所勾结,做虚假报案,由麻涌派出所出面进行阻止破坏协调会。当天下午,麻涌维稳中心的领导陈伟坤主任、钟国威律师将各方面的人员刚刚招集坐下,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麻涌派出所的一名谢姓警察带领10多个警察闯进会议室,强行将李田发、王松鹤、范来盛、崔峻锋、王延祥、谭伟斌等一干人全部带到麻涌派出所,直到晚上才放上述人员离开。中央再三强调,公安不能介入经济纠纷,麻涌派出所的行为是严重滥用职权的行为。
3、充当保护伞、打压受害民工,包庇犯罪
在玖龙纸业门前保安将讨薪民工打散后,在附近的民工黄庚兴与陈兴国看到有警察过来,赶忙过来找警察反映情况,想不到自己又被当着警察的面进行暴打,当时警察只是拍照录像,但对施暴行为不进行制止,两人赶忙逃跑。到场的警察只是让前来救助的“120急救车”将躺在地上已经昏迷的范来盛送往医院,将没有跑脱已经受伤的妇女刘志君、黄丽勤及儿童带往派出所做笔录,而不是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刘志君、黄丽勤刚做完笔录,离开派出所后,现场指挥殴打民工的玖龙纸业领导黄铁民到达派出所,看了刘志君、黄丽勤的笔录后,让派出所要求刘志君、黄丽勤返回派出所重做笔录。
另外找警察寻求保护的民工黄庚兴与陈兴国被当着警察面被殴打逃跑后,被玖龙纸业派出寻找跑散的讨薪民工的保安抓住,进行再次殴打后,强行送到麻涌派出所。麻涌派出所仍然没有对被殴打的民工黄庚兴与陈兴国进行保护与救助,而是将其与另外2个到派出所报案的材料商汤海丰与袁文庆控制起来,不给进医院治疗,也不让他们吃晚饭,逼迫他们按照玖龙纸业领导黄铁民的授意指定的内容做笔录口供,否则就不让离开。这4人一直被扣留到第二天凌晨4点才让离开,也不给去医院治病与吃饭。守在麻涌派出所的玖龙纸业的施暴人员买了夜宵与麻涌派出所警察一起吃夜宵。
在后来对其他受害人做笔录口供时,不是为了调查施暴者,而是采用各种手段与特权诱供受害人,寻找讨薪民工的“违法行为”后,而达到保护玖龙纸业公司的目的。麻涌派出所与玖龙纸业之间是否存在钱权交易?
4、帮助施暴单位与施暴人员逃避法律制裁
被打脊柱骨2处骨折,1处错位、头部脑震荡、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处于昏迷状态的受害者范来盛送到医院后,麻涌派出所并不是积极组织医院医生进行抢救,而是在深夜,麻涌派出所警察逼迫被打成脑震荡的范来盛做笔录,一直到第二天凌晨3点,笔录做完后,态度强硬的逼迫处于半昏迷状态的已经脑震荡的范来盛必须与玖龙纸业和解。
5、帮助配合施暴单位与施暴人员销毁证据
这次暴力事件中,玖龙纸业公司指使保安抢夺现场拍照与录像的人员的手机,被抢手机7部,20多天后还回来5部,其中4部手机没有设定密码,将手机内的图片资料全部删除,有一部设定密码的手机,将手机彻底损坏后才返还。还有2部手机一直没有归还,其中一部手机主人陈兴国向麻涌派出所警察提供了寻找线索,也不去查找。
6、拒绝抓捕犯罪嫌疑人
玖龙纸业公司组织保安殴打讨薪民工,造成已经有法医鉴定结果的:2人轻伤、4人轻微伤,还有部分受害人的法医鉴定结果没有出来,部分受害人的法医鉴定没有做,其中,刘志君的法医鉴定:轻微伤,伤者对鉴定有异议,认为是轻伤或重伤,孕妇黄丽勤的法医鉴定:轻微伤,伤者对鉴定有异议,认为是重伤,两人分别在2013年5月22日向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提交了重复鉴定申请,麻涌派出所于2013年5月30日口头通知驳回申请,要求其应该以书面进行通知,其答应以书面通知进行驳回,但就是不给书面通知。受害人多次以口头、书面申请要求麻涌派出所抓捕犯罪嫌疑人。开始时,说正与玖龙纸业公司在沟通商量,后来总是以证据不足,还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再后来,说双方都有人受伤,不能一刀切,还要继续调查。实际情况是:受害人在几百名保安的群殴之下,只有逃命,没有任何人有还手的机会或能力,只有一名保安在抢夺一名妇女手中的横幅时,差点折断妇女的手指,妇女本能的用嘴咬住对她施暴保安的胳膊后,那保安才松开她的差点被折断的手指,上述情况,麻涌派出所警察早已调查清楚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是时至今日3个月了,麻涌派出所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过任何措施,有的只是在帮助犯罪嫌疑人拖延或进行脱罪。请上级公安部门对麻涌派出所干警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范来盛,男,2013年4月12日玖龙纸业公司打人事件被害人。
崔峻锋,男,2013年4月12日玖龙纸业公司打人事件被害人。
王延祥,男,2013年4月12日玖龙纸业公司打人事件被害人。
申请事项:申请东莞市麻涌派出所在2013年4月12日玖龙纸业公司打人事件的处理中集体回避,请求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另行指定公安机关办理2013年4月12日玖龙纸业公司打人事件。
事实和理由:
因玖龙纸业公司在与申请人办理工程结算事项中找各种理由推脱以及在2013年4月11日的工程结算协调会上采取虚假报警的方法让麻涌派出所民警将工程结算协调会人员带走故意破坏协商的行为,工程施工人员及材料商认为玖龙纸业公司无任何诚意协商工程结算,所以在2013年4月12日,工程施工人员及材料商近20人自发前往玖龙纸业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及民工工资,人员到达玖龙纸业公司之后,玖龙纸业门前一下子就聚集了近100个工作人员与保安,约过了不到10分钟,玖龙纸业的保安越来越多,将玖龙纸业门前马路两端100多米远距离派了有保安进行封锁,有的保安还拿出了几幅“警用手铐”,玖龙纸业公司的黄铁民总经理也来到现场,开始指挥保安,殴打讨薪民工,最初几个保安开始殴打崔峻锋,并抢走崔峻锋手中正准备报警的一部手机,同时,其他保安开始抢夺现场讨薪人员的手机,并殴打讨薪人员。几个用手机拍照的人多数手机被抢了。黄铁民大声指着范来盛、崔峻锋、王延祥向保安高呼:“打那3个老板,往死里打,打死了我负责”,所有的保安像疯了一样,开始见人就打,崔峻锋、王延祥均被三四个保安殴打一吨逃脱了,范来盛因跑的不及时,被10来个保安一下子就打倒了,一会第二拨10来人对范来盛又进行殴打,现场一个带小孩的妇女跑过去,拼命阻止保安殴打范来盛,过了一会,第三拨10多个保安又过来准备殴打范来盛,带小孩的妇女又进行制止,2个保安强行将带小孩的妇女与小孩拉走,并警告,再不走连小孩一起打。然后,黄铁民指挥那几个保安将范来盛抬走扔远点,10多个保安抬着已经失去知觉的范来盛扔到玖龙纸业门前的大马路上,然后又一阵暴打,打完后将其抬起来扔在了路边的水沟里。
在殴打开始时,被打人员已经打电话给110报警,但是没有任何警察到来,麻涌派出所也并未派人前来,被打人员中有香港籍人士,有人向香港警察报了警,过了大概30多分左右麻涌派出所才派民警到了现场,但是这些警察到了现场之后并没有制止玖龙纸业公司人员的殴打行为,更甚至报警人员过来找警察在警察面前被玖龙纸业公司人员殴打。
之后被打人员部分被带回麻涌派出所一直到第二天凌晨4点才让离去,在派出所期间民警未曾给过这些人员的伤情进行救治并且没有给他们吃饭,但是与此同时,麻涌派出所办案民警却与守在派出所的玖龙纸业的人一起吃夜宵,这些宵夜是玖龙纸业公司的人买来的。
被打人员从派出所离开后前往当地医院就诊,却发现医院门口已经被玖龙纸业公司人员围堵禁止这些人员进去就医,随后被打人员前往当地维稳中心、麻涌派出所寻求帮助,但同样的这两个地方也被玖龙纸业公司近50名人员守着,被打人员只好前往其他医院就诊。其中,申请人范来盛就到了佛山市中医院就诊,在就诊的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麻涌派出所民警来到病房,没有任何关心病情或者打人者是否被抓、伤势鉴定何时做等话语,却态度强硬的要求必须和解,在申请人范来盛还很茫然的时候,民警就离开了病房。
综上事实,麻涌派出所民警在此次打人事件中的以下行为有失公平、公正:
1、麻涌派出所距离玖龙纸业公司仅有8分钟路程,但为何报警后一直迟迟没来,直到有人向香港警察报案之后,麻涌派出所才在30分钟后派人前来?
2、麻涌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之后为何没有制止殴打,并且玖龙纸业公司人员见到警察后并没有停止殴打行为甚至敢到警察面前继续殴打,麻涌派出所警察只是摄像,而为何没有采取制止行为?
3、麻涌派出所办案民警将被打的报警人员部分被带回麻涌派出所,在派出所期间民警既没有帮助这些人员进行伤情救治,也没有给他们吃饭,一直到第二天凌晨4点才让离去。在办案过程中反而与玖龙纸业公司人员相谈甚欢,并且还一起吃宵夜,宵夜也是玖龙纸业公司买来的,可见麻涌派出所办案民警与玖龙纸业公司关系非浅。
4、麻涌派出所民警为何在深夜“不辞辛劳”的到病房强烈要求被打的人和解,甚至还是在伤势并未鉴定、打人者并未抓到的情况下?民警的行为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尽快了结打人事件,不抓人、不要对玖龙纸业公司产生影响吗?民警为何如此为了玖龙纸业公司人员及打人者的利益“不辞辛劳”?
综上行为,申请人认为麻涌派出所办案民警在事件处理中已经严重丧失了公平、公正的立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特提出回避申请!恳请公正处理!
此致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