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消费者每喝的10罐液态奶、软饮料的纸质包装中,至少有8罐是由利乐提供的生产线和包装材料生产。伊利、蒙牛、三元、光明、汇源、娃哈哈、旺旺、银鹭等中国乳业和饮料行业中的龙头企业都是利乐的客户。
利乐在乳制品行业中扮演的不仅仅是材料供应商的角色,它帮助生产企业规范奶源建设,提供设计以及产品开发建议,帮助开发市场,教育消费者。这种参与到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方式可以让利乐获得更多企业的信任和好感,当然,也为之后可能造成的垄断行为埋下了伏笔。
7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工商局长会议上披露,国家工商总局已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予以立案,目前正组织20个省市工商机关进行相关调查。
“我们确实在应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向其提供在华经营信息,并积极配合其对利乐的反垄断调查。”利乐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牟晓燕如此告诉腾讯财经,利乐对于这次调查颇感意外,公司层面也是于7月5日当天知道被调查一事,而对于具体的原因,利乐不清楚也不做任何揣测。利乐此前曾经遭到过来自于工商局的调查,但是牟晓燕说,这次的调查是第一次正式立案,公司层面只能积极配合。
在国家工商总局对利乐立案调查不久前,国家发改委才启动了针对奶粉企业价格操控的反垄断调查。9家被调查奶粉企业在还未公布结果之前就主动降价。而关于利乐的调查则把重心应放在了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个问题上。
如何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北京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士廪向腾讯财经解释了如何推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方法。首先,利乐的垄断行为发生在某一个细分市场,其次,判定利乐是否存在市场支配地位,这其中有两个判断条件,一个是占比超过百分之五十。另一个是要有经济数据分析支持他的支配地位,包括现在的市场总额,同类的市场份额、其他企业进入的情况,与其他企业的竞争程度。最后,判断是否存在不合理搭售行为。魏士廪介绍其中判定他的支配地位是最困难的,“需要通过通过上下游的供应商数据或者是产品制造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要获知别的企业进入这个行业的难易度。”
在有关利乐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个问题上,有三点内容获得了最广泛关注。市场份额、产品价格以及销售手段。
此前有媒体报道,利乐在中国软包装的市场份额占到了95%,这一数据遭到了来自利乐方面的否定,牟晓燕告诉腾讯财经,利乐的市场份额并没有那么高。由腾讯财经从多方获得的信息来看,利乐就包装材料这一块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占到了70%左右。
而就产品的出售价格来说,有乳业内部人士告诉腾讯财经,利乐的包装材料价格比同类型的外国企业高出20%左右,比国内的包装企业最高高出40%至50%。虽然价格高昂,但是政府部门这次仍然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入手调查,其原因在于,关于利乐的价格核定更加困难,“有一点显而易见,利乐一定会提到自己的专利以及研发和技术的投入推高了产品的价格。相比市场份额等,这些内容更加难以进行量化。”该人士向腾讯财经解释。
至于提到的捆绑销售,国内一家名为纷美包装的企业在2003年就曾公开质疑过利乐的这种销售方式,该企业当时称,利乐利用其市场强势地位,把“捆绑销售”写进合同,与客户约定,若干年中客户使用约定数量的包装耗材来抵扣包装设备余款,客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权选择其他包装材料公司,从而达到了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纷美当时还称,在向一些乳品企业推荐自己的产品时,很多客户担忧:如果使用了该企业的包装,利乐就会终止提供配件和服务。举报企业称,食品生产企业选择了利乐的灌装机设备就必须选择利乐包装材料。
因为该举报,利乐2004年前后遭到了来自工商总局的调查问询,但是立案调查,却是从未有过。利乐中国的发言人牟晓燕告诉腾讯财经,“利乐向客户提供机器设备、包装材料、技术服务,但三部分之间是独立的,并不存在所谓的捆绑销售情况,机器设备和包装材料之间也不存在识别系统。”捆绑销售不存在,但是使用利乐包材的企业提供销售优惠的情况或许确实存在。
在与灌装机客户的合同里,利乐会提供更多的付款选择,客户既可以选择以购买利乐的包材来冲抵购买灌装机的款项,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灌装机款项。
虽然这种搭售的行为看上去是利乐的一种销售手段,但魏士廪告诉腾讯财经,如果该情况属实,则可能存在不合理搭售的情况。“如果企业是因为购买了包材而获得了购买设备的优惠政策,而不是设备的优惠政策单独存在,那么这种搭售就是不合理的。”魏士廪进一步向腾讯财经解释。
利乐对可能存在的调查其实早已做好了准备,早在2008年6月,《反垄断法》正式施行前,利乐的中国客户们陆续收到了一封信。利乐在这封270余字的信中承诺,将确保利乐的经营活动符合反垄断法的要求,并透露,“尽管有关反垄断法的一些具体执行细节尚未公布,但过去几个月来,我们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对现行的业务政策、经营行为和合同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随后,一些乳企与利乐的合同条款发生了稍许改变,改变细节外界不得而知,但有知情人士透露,利乐与客户商量和做出调整的部分是涉及到合同中与反垄断法的规定不相吻合、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
乳制品企业背后的巨人
在中国乳业近乎飞奔式发展的近10年中,利乐公司是隐匿于后的最大获利者,这家公司一直宣称自己要与中国乳业共同发展,凭借着自身的生产规模以及行业地位,利乐在中国乳业的发展中的确扮演了关键性角色。
1979年,利乐灌装机被用于生产“鲜宝”牌菊花茶,这标志着这家瑞典公司正式进入中国市场,至目前,利乐已在佛山、昆山、北京、呼和浩特建立4家工厂,伊利、蒙牛、光明等国内9成以上乳制品通过其包装被销售至全国。
在中国消费者每喝的10罐液态奶、软饮料的纸质包装中,至少有8罐是由利乐提供的生产线和包装材料生产。伊利、蒙牛、三元、光明、汇源、娃哈哈、旺旺、银鹭等中国乳业和饮料行业中的龙头企业都是利乐的客户。
据利乐集团总裁杨德森此前披露,早在2008年,在包材方面,利乐中国即已成为利乐在全球的最大市场,利乐该年在中国市场销售的包材数量即占到该公司全球总量的18%。而根据利乐母公司最新的年报披露,中国市场在包材销售方面仍然是全球最大市场,而在设备销售方面,中国也是第二大市场,利乐在中国国内的产能达到了600亿包。目前该公司在全球共有39家销售公司,42家包装材料和封盖厂,以及8家灌装机和加工设备组装厂。2012年,利乐公司共生产了1732亿件包装,销售收入约为112亿欧元。此数据已接近中国三大乳业集团伊利、蒙牛、光明在该年营业额的总和。
利乐从2000年开始,开始与蒙牛、伊利进行合作,不仅将价值千万的设备以优惠价格卖给这些乳企,甚至在部分型号以免费赠送的方式对这些乳企进行推广。而作为交换,乳企要承诺采购利乐的包材,后来利乐更将这种合作延伸至乳制品的新品开发、广告营销等更为深度合作。
而在2008年,乳制品企业遭遇三聚氰胺事件,引发巨大信任危机之后,利乐站出来帮助市场重新信心。这虽然看上去像是利乐公司提供的附加服务,但利乐依赖中国市场这一引擎——利乐此前预计该年的增长率将达到16%,但实际的增长数据只有5%。利乐指出,当时许多的中国公司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难以满足政府的新目标和处理消费者的期望。
利乐中国开始向中国奶农提供培训,教授它们管理方法以及如何确保食品安全的手段,当时甚至还开办了一个针对奶农的培训学校。利乐公司还录制了有关生产和耕作的DVD和书籍。此后利乐中国报告,有超过30家的农场已经达到了欧盟的质量标准。
除了提供设备、包材和技术服务,利乐还会向客户提供潮流的包装设计建议,定期,利乐还会发布乳制品行业的报告,这其中不仅包括了市场情况还有消费者口味的内容。而在中国乳制品行业走出的步伐中,也有利乐的贡献,因为使用了利乐包装,光明乳业在澳大利亚合作厂商生产的酸奶产品就可以运往中国国内销售,利乐也在帮助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的乳制品企业了解和进入中国市场。
利乐在乳制品行业中扮演的不仅仅是材料供应商的角色,它还帮助生产企业规范奶源建设,提供客户设计以及产品开发建议,帮助客户开发市场,教育消费者。这种参与到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方式可以让利乐获得更多企业的信任和好感,当然,也为之后可能造成的垄断行为埋下了伏笔。
调查利乐,意欲何为?
虽然利乐遭到的反垄断调查与奶粉以及药品市场的价格问题并非属于同一类,但是据战略市场情报公司中国市场研究集团分析员王佳俊称,这些关乎民生的产品被调查是国家基于控制通货膨胀,保证经济稳定发展的大背景下展开的。结合今年早些时候相关部门以操纵平板电视价格为由对三星、LG及多家台湾电视生产商的处罚,以及最近关于奶粉也药品市场的监管,这是中国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最大规模、最密集的调查行为。
王佳俊认为这并非是一场打压外国企业竞争力的行为,就目前情况来看,政府意在通过这些举措,规范市场。同时,这些举措也会为国内相关企业树立一个正面的形象,促进国内品牌的发展。
“利乐包装在乳制品中所占成本确实较高,如果这一部分价格降下来,乳业行业的发展会更加从容,也可以将资金更多投入到新产品的开发上。”王佳俊向腾讯财经解释。除了乳制品企业,利乐包装还将影响到国内包装企业的发展。香港上市的国内公司纷美包装可以说是此次调查的主要受益者,该企业告诉腾讯财经,其在国内市场的份额约占12%至13%左右,从去年开始,纷美也在加紧海外市场的投入,今年5月,公司又追加了在德国工厂的投资,当时德国总理默克尔和到访的中国总理李克强见证了签约过程。利乐此次被调查,为纷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市场空间。
接下来,按照工商总局2009年出台的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利乐将进入听证环节,举证证明清白,一旦工商总局裁定其滥用行为存在,可以进行申诉和行政起诉。同时,利乐亦可在被调查期间提出中止调查的申请,承诺在工商总局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行为影响。
根据《反垄断法》第47条,如果利乐被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处罚为“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利乐可能面临将近1.8亿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