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林权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雅安市汉源县司法局、汉源县林业局制发《关于成立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并成立汉源县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全县林权纠纷调解工,走出一条林业纠纷调解之路。
该方案主要针对林业纠纷,调解工作要在林权纠纷相关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林权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汉源县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乡与乡之间林权纠纷调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按合法程序解决纠纷;县林业局负责乡与乡之间或其它需县林业局协调的林权纠纷受理、现场勘验、调解相关材料查询、归档等工作。
据了解,为加强工作保障,汉源县司法局按照《2013年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和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规定,兑现调解成功案件补贴100元-200元/件。由县林业局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基本补贴800元/人/月,兑现调解成功案件补贴200元/件,并按纠纷面积0.2元/亩给予奖励。同时,县林业局还将为调处林权纠纷工作提供交通便利及误餐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