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林改工作,上半年取得较好成绩。
一是集体林改确权发证工作全年任务完成过半。截至到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面积1727.2万亩,占明晰产权面积的96.17%,在去年底发证率95%的基础上,提高了1.17个百分点,为实现全年发证率97%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顺利筹备召开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遴选并表彰了60个全省集体林改先进集体。
三是组织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组织力量利用半月时间,深入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鹤岗、七台河、绥化等6个市和五常、汤原等7个县(市)及12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合作社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改司的部署,组织全省开展集体林下经济和林菌林药发展情况的调查统计,同时,还对政策性森林保险(放心保)工作组织各地进行了调研。
四是林业投融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为规范全省集体和非国有制林业流转过程中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集体和非公有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选出15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确保评估质量和诚信。为满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需要,协调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3月27日-4月3日,在哈尔滨市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325人。6月4-7日,又在全省对部分省先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获证咨询人员进行再教育,培训180人。同时,为深入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工作,积极协调省金融办、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哈尔滨分行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林业投融资改革相关政策,为召开全省林业投融资改革联席会议作好相应准备。
五是拟定深化林改相关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多次征求省发展改革、财政厅、森工总局、大兴安岭林业公司的意见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我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指导意见。在调研的基础上,正在拟定全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
六是认真总结地方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处置清理整顿工作,掌握流转数量,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工作报告,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