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发布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CCIDI),首次提出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的指标体系,并对全国31个省市区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进行排名。此次最新发布的《2013: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CCIDI),希望能给广大读者,尤其是广大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2006年至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
近日,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与中国文化发展指数研究中心《中国文化产业指数研究》课题组联合发布了《2013: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CCIDI)。《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整体发展态势基本平稳,政策时效递减性效应开始显现,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压力增大,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内生创新能力成为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平稳发展的关键。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首次初步完成了对中国大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分析评估,并给出了发展(2009年)排名。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广州、长沙、太原、武汉等城市进入《报告》公布的2009年大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排名前20强。
中国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态势基本平稳,政策时效递减性效应开始显现,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压力增大,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内生创新能力成为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平稳发展的关键。
《报告》显示,通过延展“十一五”时期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至2011年,发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在2006年至2011年间处于总体的上升态势。除2009年外,其余各年的CCIDCI值均大于100,根据CCIDCI指数的编制原理,这表明我国每年的文化产业总体发展均好于上一年。尽管如此,相比2010年,2011年CCIDCI指数值以128.70为第二高点,这表明我国文化产业总体依然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与2010年相比,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值为128.70,比2010年的131.44下滑了2.74。造成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内涵发展指数2011年比2010年下滑了7.11,表证指数同比微幅上升了2.19个百分点。跌幅大于升幅,总体指数值呈现出下滑态势也就不可避免。内涵增长不足成为总体发展指数下滑的主要原因。在内涵体系中,文化市场体系、文化创新能力指数值相比2010年分别下降10.66和10.65。就文化市场体系而言,以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衡量文化金融市场指数值,由于其数量骤减而使得文化市场体系指数下降,从而成为影响内涵指数值出现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从文化创新能力指数值的下降原因看,主要是由于随着社会消费结构变化,人们的文化消费偏好发生转移。例如,2011年新版录像制品、录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为6993种、5848种和6924种,比2010年每类平均减少千余种。这一方面表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效应仍处于释放期,另一方面表明创新动能不足正在影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整体走势。如何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防止政策红利释放殆尽后出现整体性大幅度下滑,大力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内生创新动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内环境,内外兼修,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时凸显出需要进行长效的制度创新和文化法治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形成“新十强”,三大梯队格局出现分化重组态势,省区市文化产业竞争明显增强,东部地区稳定占据文化产业发展十强,东、中部地区仍然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增长区。
《报告》显示,相比2009年,全国31个省区市文化产业“新十强”,依次为: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天津、湖南、福建、辽宁。排名均有或大或小的波动,但是所处梯队相对十分稳定。大多地区依然处于相对落后的第三梯队。上海在2010年至2011年两年间均回落到第二梯队,广东、江苏和浙江依然保持在第二梯队。其他25省区市虽有排名先后之分,但并无质的差距。
其中8个省市区连续3年占据全国十强的地位,分别是北京、辽宁、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湖南和广东,均处于东部区域,并涵盖了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这与我国经济增长极基本保持一致,说明经济增长速度与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着内在的对应性关联。与之相对,也有8个地区居于全国的后十名,它们分别是:内蒙古、广西、海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这8个地区除海南省外,均为西部地区,其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相吻合。
同时,对比2010年至2011年间相比各自前一年的排名变化发现,总体上,进步地区略多于退步地区,且这些地区间并无明显的地域差别。其中,连续两年进步的地区有3个,连续退步的地区有4个,可以称之为“转型调整”地区。同时,从地域上看,进步特征地区(黑龙江、浙江、青海)和退步特征地区(山西、上海、宁夏、河南)分别代表中、东和西部地区,即文化产业发展的传统、现代和新兴三个阶段;这也说明文化产业的发展好坏虽然受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影响,但并不必然受到地域环境的局限,无论处于何种经济发展状态,均可在文化产业发展上有自己的特色。
此外,《报告》显示,东、中、西部地区均出现明显的分化与竞争,青海、黑龙江、天津的文化产业发展增速显著,名次不断靠前,而上海跌出第一梯队有些出乎意料。“进三退四”是否意味着中国文化产业新竞争格局的出现引人关注。
我国文化资本市场(A股)发展迅速,结构日趋合理,成长空间广阔,国有文化企业仍是文化市场主力,但民营文化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更好。文化资产质量和资产效率有待提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国内上市文化公司已达到100多家。但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与文化内容密切相关的文化企业只有37家。其中,国有文化企业29家,民营文化企业8家。6家创业板上市,31家公司主板上市。最早上市企业为1994年沪交所借壳上市的东方明珠,此后上市文化企业年均1家至2家。2009年3家企业上市后,2010年和2011年达到最多的7家。此后2012年上市6家,亦与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值变动相一致。同时也成为我国文化产业A股市场竞争的一个转折点。2009年以后,全国共上市文化企业20家,占据37家的一半以上。
从行业结构看,新闻出版发行、文化信息传输是上市文化企业主要集中的行业,二者占总上市文化企业的63%。其中,新闻出版发行服务有14家,占34%;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有12家,占29%;广播电影电视服务有6家,占15%;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有5家,占12%;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综合传媒类相对较少,各有两家,各占5%。相对而言,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类公司上市较晚,2009年奥飞动漫成功上市,成为较早的一家在国内A股市场发行股票的此类公司,随后华侨城、宋城股份等文化休闲娱乐公司相继上市。
从地域结构看,A股市场上市文化企业的分布也有一定的地域性,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极大的关联性。北京以8家上市文化公司高居榜首,广东、上海、浙江分别以7家、5家、4家紧跟其后,安徽、湖北、四川分别有2家,海南、河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陕西各有1家。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上市文化公司在地域分布上呈现出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的特点。上市文化公司主要集中在东、中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尤其是北上广三大地区占绝对优势,西部省份相对较少。
从经济规模来看,国有控股企业总数居多,国有企业在整个文化市场上,贡献了绝大多数的主营收入额,目前仍是我国文化产业资本市场的主力军,但总体盈利能力不强,规模不大,我国文化资本市场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对照民营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连续5年的主营收入和净利率看出,国有控股和民营文化企业在经济规模和盈利能力上呈现不同的状况。市场上比较成规模的大文化企业基本都是转企改制的国有控股企业,尤其是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两类;而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相对较好的却是民营文化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与民营文化企业盈利能力逐年增长的情况相反,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呈明显下滑态势(如华侨城A、出版传媒、北巴传媒、时代出版),呈现出必须引起注意的“剪刀差”现象。怎样通过增加净利润以达到提升资产的利用效率使得经营效益增加成为国有文化控股上市公司面临的战略性考虑。
2007-2012年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行业分布百分比图
各地对外文化贸易指数的排名相对稳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更加倾向新兴文化产业,不同行业的对外出口优秀企业具有地域特色,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凸显多行业融合趋势。
《报告》对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2009年至2011年,各地对外文化贸易指数的排名相对稳定,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安徽、山东8个省区持续位于我国对外文化贸易指数的前十名。《报告》详细分析了2007年至2012年间连续3次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更加倾向新兴文化产业。动漫科技类新兴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支持的主要对象,在2007年至2012年间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录总量中从原来的11.51%,增加到23.38%,提高了11.87个百分点。
其次,不同行业的对外出口优秀企业具有地域特色。新闻出版业中,北京位居第一,江苏、广东和安徽紧随其后。北京所占份额在2007至2008年度为26%,2011至2012年度降到15%,但排位没有改变。江苏、广东、安徽2011至2012年度分别占到出口企业总数的10%、8%、6%。广播影视业中,北京最多,上海其次,浙江第三,2011至2012年度分别占总数的48%、32%、18%。四川在文化艺术出口企业方面拥有较大优势,2007至2008年度共有3家,2011至2012年度已有12家,主要集中在歌舞杂技、自贡灯展等方面。动漫科技类多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动漫企业发展迅猛。出口企业更加注重行业间融合,综合类企业2011至2012年度达164家,占出口企业总数的34%。而北京则具有整体优势,2011至2012年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科技类企业数量都位居榜首,且各类企业总数排名第一,共71家。
第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凸显多行业融合趋势。国家文化出口型项目的支持区域覆盖更广,2011年至2012年,安徽等6个地区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与企业变化基本保持一致。综合类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比例增加较为明显,2007年至2012年平均增长率2.3%。更多的地区通过促进产业融合来开拓海外市场,取得良好的效果。
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存在统计口径“扩张虚化”现象,文化产业链被人为割裂,民营文化企业实力亟待加强,居民文化消费总量过低,地区结构不平衡,文化产业表象特征虽然连续两年提升,但文化产业的就业吸纳能力和民众参与程度增长缓慢。
《报告》综合分析文化产业发展指数,认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统计口径“扩张虚化”现象。在多年CCIDI指数的测评中,北京始终处于第一梯队,《报告》认为,这除了北京市发展文化产业的自身努力外,也有其统计口径偏宽的原因,这不仅使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标准丧失应有效力,也使地区间由于统计虚化而产生不公平竞争,更重要的是,模糊了文化产业本质的文化内容生产和服务的核心基础,从而容易引发统计上“泡沫经济”的投机行为。
其二,文化产业链被人为割裂。《报告》认为,目前,我国文化管理部门主要是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及国家旅游局4个系统,各管一摊,这种不合理的管理格局与长期以来形成的官办合一体制相结合,造成了文化领域内的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现象严重,文化市场零散分割,流通渠道不畅,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如何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完整高效的产业链条,将其对经济发展的升级效应、增长效应和对产业的关联效应、就业效应充分挖掘出来,将是未来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
其三,民营文化企业实力亟待加强。2009年,3家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文化企业无一例外皆是造纸、印刷和文具业,属于文化用品的制造业,并不具备真正的文化产业特质。《报告》认为,民营文化企业发育不够成熟是由我国文化产业投资体制决定的,在我国文化产业的投资结构中,国家投资居于主导地位,同时,政府对文化产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目前,只有演艺业、广告业和文化娱乐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相对较低,允许私人资本设立私营企业,而在出版、音像、传媒和影视业,私人资本只能有限进入。另外,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发育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很不通畅,也导致了民营文化企业发展不够强劲。根据文化部2010年对我国300家民营文化企业的专题调研结果,56.7%的企业融资困难,超过80%的企业主要依赖自身积累,融资方式极为单一。
其四,居民文化消费总量过低,地区结构不平衡。《报告》认为,消费能力有限是造成我国居民整体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水平偏低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政府所占比例过高,而居民所占比例过低;再分配过程中对居民之间的收入状况调整的力度也不大,造成目前我国居民在整体收入水平较低的同时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制约了居民的消费需求。此外,重生产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轻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痼疾,居民不得不将储蓄作为自我保障的基本方式,从而抑制了原本就增长很缓慢的消费。
其五,文化产业表象特征虽然连续两年提升,但文化产业的就业吸纳能力和民众参与程度增长缓慢。2006年至2011年间,我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社会就业人员比仅增长0.18%,同期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增长了4.2%和3.5%。这与文化产业阶层的劳务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并不吻合,相对于文化产业对GDP贡献率3.5%左右的经济影响也有较大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建议,建立以度量文化内容为主营收入和资产收益率为主要价值取向的文化企业评价标准。《报告》分析认为,盲目追求打造“文化航母”和“大集团”不适合中国文化企业的当前现状,当务之急是找出各文化行业、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针对目标和自身情况制定“分步走”战略,找到增长壮大的驱动因素。
此外,我国整体文化产业类数据统计来源较少,而且同一本年鉴的指标不连贯现象也比较普遍,距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已有10年,但目前国内仍无一个官方统计口径公布各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就业人员的数据,因此,应积极推进文化类统计年鉴统计指标的发布和科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