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网站发布公告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8月30日称,国有林场改革目标可概括为"1+3",即以加强生态林保护为核心目标,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林场自我发展活力、创新林场体制机制管理为重要目标。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会上指出,此次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科学界定国有林场性质、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和完善政策体系。根据国有林场的主体功能和发挥的主要作用,将公益林比重较高、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等地区的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少数能够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国有林场则界定为商品经营型林场。
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褚利明指出,中央财政主要在五个方面支持国有林场改革。一是对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放心保)和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予以补助;二是对国有林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予以补助,目前补助标准是每亩每年5元,今后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三是对国有林场造林、森林抚育予以补助;四是明确要求各地将生态公益型林场人员和机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五是支持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特色生态产业。另外林业类上市公司和造纸林纸一体化企业也具备土地流转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