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股份9月12日晚间公告称,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9月13日起由“齐峰股份”变更为“齐峰新材”,证券代码不变。
资料显示,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决定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由“SHANDONG QIFENG SPECIAL PAPER CO.,LTD.”变更为“QIFENG NEW MATERIAL CO.,LTD.”。经营范围由“造纸及纸制品加工、销售,板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变更为“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墙面材料、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生产限子公司经营)”等。
公司已于2013年9月3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资本等其他登记事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