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187.HK)(以下简称“北人股份”)宣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40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覆,自批覆下发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北人股份于2012年12月1日全文披露了《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交易于2013年1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获无条件通过。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披露的《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补充了最新的财务数据和补充评估情况。
《关于核准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40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本次重组方案。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