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草案),《条例》共包括七章四十五条。
《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自2010年开始调研、起草条例送审稿,多次在林业系统征求意见,于2011年、2012年两次列入立法调研类计划。立法过程中,除在网上征求意见外,还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立法过程也是探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2013年列入实施类立法项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业大包干之后的全面系统的林业深层次改革。在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中,我省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形成了一些的成熟制度。当前,我省林权管理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尚未制定林权管理专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为了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规范林权管理中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的实施必将对我省林业改革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