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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检验检疫局多措施加强出口木质包装监管力度
 
http://www.paper.com.cn  2013-10-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质检总局从9月1日起对出境木质包装实行新的申报规定,自新申报规定实行以来,共107家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向广东广州南沙局进行了自主申报,涉及货物187批次。南沙局按有关规定对出口货物的木制包装使用情况进行了口岸抽检,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今年以来,对进境木质包装申报违法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9起。

  为有效落实新规,促进贸易便利化,南沙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出境木质包装新申报规定的平稳实施。

  一是加大宣贯力度。新规出台后,南沙局多种宣传手段并举,采取电话通知、张贴公告、信息挂网等方式,第一时间通知了外贸企业、代理报检企业和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等,确保企业通关顺畅。

  二是推行诚信管理。南沙局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对外贸企业进行评级管理,并将木质包装监管情况纳入考察项目,要求企业如实申报。尤其对输往澳大利亚等需要出具熏蒸证书的木质包装等竹木制品,南沙局坚持对相关企业进行宣贯,促进企业不断强化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假证。

  三是加强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监管。南沙局以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年审为契机,从制度执行情况、厂区硬件设施、产品批次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有效改善了生产加工环境,确保了除害处理的效果,把工作质量风险降到最低。

  四是优化口岸查验模式。南沙局建立了口岸木质包装查验台帐,对出口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情况,查验的情况尤其是异常情况做详细记录。并在此基础上,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将可能使用木质包装的陶瓷、机械、电缆、灯管等货物作为重点抽查对象。通过上述方式,不断优化查验模式、集中查验力量,进一步提高把关效率。

  五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南沙局在口岸查验中,重点关注风险较高的,可能存在瞒报、漏报木质包装的货物,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给予警告或行政处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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