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3]928号)。
内容包括:原则同意中冶美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以69390万元债权和5140万元现金全额认购中冶美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中冶美利总股本为46180万股,其中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4500万股,占总股本的31.40%,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25.8510万股,占总股本的18.46%。
目前,中冶美利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冶美利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