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林业生产者组织国际会议在广西桂林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黄日波,联合国粮农组织森林经济、政策与产品部主任伊娃·穆勒,亚太森林组织秘书长曲桂林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印红说,国际社会面临制定联合国2015年后发展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任务。林业在这一过程中应占有重要地位,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政府重视林业发展,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国家林业局确立了以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为总任务的战略布局。中国将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大力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林区民生,改善生态。
印红介绍了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她指出,中国集体林权制定改革有力地促进了造林绿化、农民就业和增收、林业管理体制转变和农村社会和谐。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重点突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落实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平等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三是积极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社组织建设,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四是着力规范林权流转,保护农民利益;五是努力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为农民经营林业创造良好环境;六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黄日波说,近年来,广西林业发展势头强劲,“山清水秀生态美”成了广西的品牌,多项林业指标居全国前列。2011年底,广西完成了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并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发展。2012年,广西林下经济产值突破360亿元。2013年,广西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达到600多家,加入合作组织的林农达到56.3万户,经营林地20.5万亩,年销售收入达23亿元。加快发展林业生产者组织,创新林业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林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林区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意义重大、任务繁重。
伊娃·穆勒指出,林业生产者组织在林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林业生产组织之间的交流,有利于林业生产者组织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林业发展。中国集体林权改革力度大,涉及面广,成果显著,影响深远,林业生产者组织正在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全球林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联合国粮农组织驻中国、蒙古和朝鲜代表处主任伯希·米西卡说,过去10年,中国林业资源增长迅猛,主要是源于造林、林地恢复和林地利用水平的提高。中国提出了宏大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2003年启动以来,已造福1.5亿林户。农民集体林合作社的地位极大提升,也创造了更多的财富,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我认为,中国林改的经验值得世界各国学习和借鉴。
会议由国家林业局,联合国粮农组、森林和农场基金、亚太森林组织共同举办。由亚太森林组织承办,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和桂林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
来自45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的150多位代表聚焦林业生产者组织,交流和探讨林业生产者组织在促进林业发展、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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