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林业厅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圆满完成了2013年度森林经营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顺利完成。将今年国家下达的160万亩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落实到12个市(地)、54个县(市)林业局(管理局)以及行业部门。2012年,国家下达给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160万亩,补贴资金1.6亿元。局将任务落实到66个单位。截止到今年2月末,完成试点任务160.33万亩,其中幼龄林透光伐面积45.6万亩,中龄林生长伐(生态疏伐)面积114.73万亩。同时,制定了《森林抚育检查验收技术方案》,委托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对试点单位检查验收。根据反馈的情况,对需整改的15个单位进行约谈,并派出2个工作组,对区、县补贴单位进行了抽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整改。在此基础上,陪同国家局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组成4个森林采伐更新作业质量检查组,对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和森林采伐更新工作进行督导验收。2012年,国家下达黑龙江省珍稀树种培育任务8335万亩,资金250万元,组织对5个项目单位的施工设计进行现地审批,全部完成了任务。还完成了为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数据库填报数据工作。
二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取得成效。将国家级公益林5061.38万亩管护任务,落实到13个市(地)、74个县(市、区)林业局(管理局)、6个自然保护区、省直单位以及农垦、煤炭等行业部门,共安排管护人员1.6万人。落实了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83.83万亩。编制了201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案,扩大省级补偿基金17455万元,对省级公益林中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面积3490.91万亩进行补偿。继续做好2010—202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审核工作,建立了国家级公益林矢量化数据库并上报国家林业局,解决了国家级公益林面积重复盖被、林权争议等问题,完成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实施管理工作总结。举办3期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技术人员培训班,共580余人参加。集中审核了2010—202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国家级公益林数据,部署了预编2014年中央(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落实2014年全省5061.38万亩公益林补偿任务,公共管护支出2522.3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造林8800亩,补植34300亩,管护站建设108处,国有林场苗圃建设27处。
三是国有林场建设管理成果明显。组织全省国有林场开展新农村星级林场建设活动,共申报三星级林场35处,四星级林场10处,五星级林场2处。组织19名国有林场场长参加国家林业局举办的场长素质能力培训班。推荐孟家岗林场参加“全国十佳林场”评选活动。参加国家林业局、中国农林水工会举办的首届国有林场职业技能竞赛,省林业厅获本次竞赛最佳组织奖,参赛的尚志管局3名工人获优秀成绩奖。完成了有80人参加的中国林场协会北方国有林场片区会议组织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规定,批准鸡西矿业(集团)公司林业处所属林场纳入全省国有林场管理序列,目前按照国有林场管理的单位达到414处。庆安林管局通场公路计划获交通部批准,共计42.683公里。完成了数万字的省林业史志林区道路及木片生产的编写工作。
三是危旧房屋改造工程进展顺利。今年全省国有林场危旧房屋改造9804户,已完工6023户。为国家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审计危旧房屋改造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召开危旧房屋改造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单位对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做好月度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对续建工程进行跟踪问效。
五是国有林场专题调研较好落实。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专题调研,研究拟定了调研方案和提纲,组成5个专题调研组对全省13个市(地)、37个县区开展调研工作,完成了国有林场专题调研报告。还开展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调研工作,并形成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
六是林业系统扶贫工作深入开展。《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南麓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林业部分)已由国务院批准实施。落实了国有贫困林场确定和建设项目审定工作,争取扶贫资金1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