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纪检监察部门2013年查办了环境污染违纪案件40起,201名干部受到行政问责处理,其中包括25名县处级干部。
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丁万明6日在河北省环境保护违纪案例通报会上表示,截止到2013年年底,河北已有39起环境保护违纪案件结案,共行政问责处理201名干部,其中,纪律处分154人,其他方式问责47人;县处级干部2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76人。这一做法,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促进了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河北还通报了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满城县富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满城县海昌造纸厂违法排污案等10起典型环境污染案件。在这些污染环境案件中,存在工作失职的多名县级政府干部、环保部门干部和乡镇干部被问责。丁万明表示,今后,环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违纪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违纪必究,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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