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岘纸业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2月10日收到延边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称,申请人图们市双麓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等主、客观原因,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向延边中院提出申请,请求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延边中院于2012年12月3日予以立案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公告显示,石岘纸业持有申请人的全部股权,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汽车配货。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结构的不断调整,公司已经不再需要申请人供应废纸。同时,申请人因缺乏废纸来源,造成连年亏损。自2010年以来,申请人经营业务处于完全停滞状态。
此外,2011年12月30日,公司被延边中院批准进入重整程序。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整体安排,公司将完全退出造纸业务,并处置与造纸业务有关的资产。经审计,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申请人负债总额为573万元。按照公司的重整计划,申请人的债权在获得清偿后,其资产负债率为446.89%,已严重资不抵债。延边中院认为,申请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子公司破产之外,石岘纸业的主营业务也有些不尽如人意。据石岘纸业发布的业绩预告,预计2013年年度实现净利润6.0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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