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行业门户网站
 首页 > 新闻中心 > > 正文 搜索关键字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http://www.paper.com.cn  2014-03-13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林科发〔201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是财政部2007年设立的中央财政专项,我局是试点部门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结合林业行业特点,我局组织制定了《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家林业局

  2014年3月5日

本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评论打印】【关闭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谩骂、诬蔑、诽谤!
 
用户名   匿名发出 
  相关新闻  
  ·科学把握我国林业发展新特征  ·山东林业碳汇计量工作今年起步
  ·黑龙江省加速林业产业发展 年内林产总值突破1600亿  ·新疆林业厅将对国有森林资源流转情况全面调研
  ·广东省林业产业总产值首破5000亿元  ·修水因地制宜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Copyright © 2000-2009.Beijing Luckcom Network Sci-Tech Co.,Ltd   
纸业网加入收藏夹
版权所有 恩佑科技 
010-60204993、18510100716
客服信箱:service@pap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