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是第41个世界地球日,河南省首个环保法庭在中牟揭牌成立,今后凡是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件,将全部集中在一个法庭审理。环保法庭将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模式,主要审理环境污染类、生态破坏类、涉及林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近年来,滥伐林木,捕杀野生动物、工厂排污超标等各类涉及环保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以来,中牟县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60余件,占郑州两级法院总数的36.5%,其中滥伐林木案件居多。
在环保法庭设立之前,环保类案件没有专门的法庭来受理,而是分散在法院的各个业务庭。环保法庭把环保领域的各类案件集中了起来。
郑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法庭集中审理环保类案件,法官们对环境保护的相关研究则更为深入。中牟法院法官助理王小宁说,他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环境刑法专业的硕士。之前他总担心学的专业派不上用场,这下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环保法庭的成立,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降低司法成本,有效提高环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该法庭的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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