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佛山高明区环运局向荷城骏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开出一张94 .55万元的罚单,对其一个多月中违法排污做出“顶格处罚”,这是佛山治污史上罚款数最高的环保罚单。据了解,这家企业曾多次被环保部门开罚,那么这次近百万的罚单又能起到多大的震慑力?
94万罚款是惩治的“极致”了
你可知,针对这家企业的94万多的罚款是环保部门对其惩治的“极致”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超标排污的企业将被处以排污费1~3倍的罚款。以佛山正常处理废水每立方米2至3元计算,30多万吨污水处理费用达到60多万至90多万元。而佛山市环保局解释,由于今年“正值佛山环保执法年,因此他们采取3倍的顶格处罚”。
如果不是环保执法年,如果不是采取顶格处罚,这94万有可能变成80万、60多万,企业违法排污成本又会少很多。翻一番数据,在过去不是环保执法年里,佛山市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罚款是怎样的呢?佛山市环保局公布的2010-2012年处罚款项显示,大部分违法企业受罚金额都非常低,绝大部分只罚10万元以内,甚至最小罚单只有21元。
明白了环保法罚款依据,意会到所谓“正值执法年”的内蕴,你就会知道,第一,对企业的罚款是根据法理依据而来,并非地方环保局可以随意开出,环保局对企业的罚款是受到“顶格罚款”制约的,罚款震慑效果更多时候力有不逮;第二,环保部门对环保执法具有一定的弹性,这个弹性空间可松可紧,对企业可以造成的震慑程度有小有大。
企业宁罚款不治污
长期以来,企业环保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被认为是没牙的老虎。国家环保总局官员也曾指出环保罚款上限低不足以震慑环境违法。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例,对超标排污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处罚上限为10万元;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该法规定的罚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对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单位,环保部门可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佛山去年全年的环保罚款金额约2700万元。其中第一季度,市及各区共开出环保罚单75张,罚金总额246万多元,平均算下来,每张罚单只有3万多元,最大的罚单为271262 .95元。偷排偷放只罚款数万元,而治理污染则需耗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差距悬殊,“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会趋利而从之。企业宁愿罚款也不治污,在这些被罚的企业中,不少是多次被罚。被罚90多万的这家骏鸿纺织公司,也是环保劣迹斑斑,2011年就因环保违规,被处罚款50万元并责令整改。在市、区多次突击检查中,被发现偷排偷放,多次被罚。那么这次被罚90多万,又能对其有多大的震慑力?
该公司30多万吨废水,如果严格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大约需支付60多万元的环保处理成本,与94.5万元罚单相比,两个数据相差并不大。如果环保部门监管不严,那么仍不排除企业存侥幸心理偷排的可能,毕竟一月可省60多万,一年就是720多万。这次被罚90多万,也是连续一月多违法排污的罚单,而不是一次违法排放的罚单。
强制停产?环保部门还没有这权力
如果环保部门能在3月13日对骏鸿公司提出“限期整改”时,同时采取强制停产等措施,等其整改完后才能再生产,就不会有再一次偷排的发生,也能遏制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加重,可惜在现行法规下,环保部门还没有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权。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的新环保法,或许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震慑力。新法施行“按日计罚”,即对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罚款数额上不封顶,这将倒逼违法企业纠正污染行为。罚款无上限,环保才能有底线。同时新修订的《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治污重典令人期待,而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也同样不可或缺。
维护环境,市民可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行政罚款的约束作用显然是不够的,环保部门和市民应该主动尝试更多的手段,向排污企业施压。目前国内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多为行政处罚,很少出现民事赔偿,更少追究污染者的刑事责任,一旦出点事,污染企业缴纳行政罚款就能过关。
行政罚款并不能让已经被污染的河水变清,骏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30多万吨的废水对河水的污染损害有多大?环保部门和周边受害居民还可以进一步作出评估。依循《水污染防治法》,非政府组织以及公民等,都可以根据法律以维护环境公益的公民诉讼方式提起诉讼,除了帮助污染受害者获得赔偿外,还可以向企业索要生态修复的补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