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于2014年1月24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经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亿资金的使用期限为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7月23日,其余2亿元资金的使用期限为2014年1月24日至2015年1月23日。
按照规定的资金使用期限,景兴纸业已于2014年7月23日将2亿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其余2亿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在使用期届满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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