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试验区产业发展,保护西江生态,梧州市粤桂办制定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产业投资禁投清单(2014年版)》,并于日前正式实施,共有十大类项目明确禁投。
据悉,根据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列入《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产业投资禁投清单(2014年版)》的项目包括禁止和限制两类目录。禁止类主要包括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禁止新建或需要淘汰,以及结合试验区实际需要禁止在园区新布局的产业;限制类主要包括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要求需要升级改造,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中明确不得布局的产业。
根据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包括以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资金技术密集、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依托轻工食品、林产林化、南药等特有资源转型升级的传统资源型产业,依托西江黄金水道水路、公路、铁路及空港物流交通网络发展的物流及生产性服务产业,利用绿色山水资源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打造的旅游养生及文化创意产业,运用现代科技与先进生产手段、管理模式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
此次出台的禁投清单禁止类共有十大项:一、禁止投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项目,淘汰类项目不得新建和改造升级;二、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不包括现有企业升级改造或等量置换);三、禁止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电石、氯碱等高耗能类项目;四、禁止新建纸浆、酒精制造、制革、印染、淀粉、重化工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五、禁止新建、扩建火电、冶炼、水泥、建材等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六、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七、禁止新建、扩建主要使用煤和重油为燃料的工业项目;八、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制造和多晶硅等产能过剩项目;九、禁止新建、扩建易破坏生态植被的采矿业等项目;十、禁止新建烟花爆竹等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民爆类工业项目。
据介绍,该产业禁投清单适用于试验区范围内的内外资企业投资。凡列入禁投清单的禁止类项目,试验区一律不得准入,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备案,相关部门也不提供保障;凡列入禁投清单限制类的项目,须同时满足相应行业要求和试验区功能定位,并报投资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方可准入。
梧州市粤桂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试验区产业禁投清单出台,将有效禁止和限制了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进入试验区,有利于促进我市及西江流域各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对保护西江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有意入园的企业也可根据该清单反向布局产业,金融、商贸物流、旅游休闲、咨询设计、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将成为发展重点,环保型工业、文化创意产业、生态农业可获得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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