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在2014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讨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强调,新修订的《环保法》贯彻了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以实施新《环保法》为抓手,加紧制度创新,推动国家绿色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
在日前召开的2014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讨会上,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表示,新环保法明确赋予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等多项“统一”职能。目前,由于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等因素,环保部门在实行统一监管上存在较大困难。潘岳要求,环保系统要完善统一监管机制,要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机制,积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政府的支持,并试行落实职责的联合机制,为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同时,他还介绍,新环保法明确授权地方立法可以针对按日计罚的适用范围作出补充规定,正在修订的立法法草案将地方立法权扩大到设区的市级城市。对此,潘岳要求,各地环保部门特别是有地方立法权的环保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限,加快地方相关环境立法,以保障新环保法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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