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浙江、福建、四川等地纷纷以调研或座谈会的形式围绕林业改革进行相关探讨。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改革障碍更小,随着相关政策的稳步推进,林业改革有望成为土地改革的急先锋。
林业改革成关注重点
随着浙江、福建、四川等地纷纷调研林业改革,林业改革提速的预期近期在市场中明显提升。
根消息,9月初,浙江省省长李强专程到龙泉市林业局调研将“死权变活权”、建设“林业一本图”等林业改革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在龙泉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李强认为相关“把死权变为活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做法非常好,并强调一定要把山林经营好,把农民手中各项资源盘活,做深做透增收致富大文章。据相关资料,截至目前,龙泉市累计林权流转101.7万亩,流转率为25.5%,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1273笔,共计192381万元。
9月17日,四川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林业厅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发展农民增收》为题,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进行了介绍。有业内人士表示,预计下一步四川省林业厅将围绕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深化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推进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四川林业经济由大省向强省跨越。
据相关报道,四川省林业改革包含以下几个关键内容。首先,林权流转管理。推进林权流转市场化,以县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乡镇流转服务窗口为依托,推进建设林权流转公共交易市场,力争到2016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规范有序的市场交易体系和信息发布机制。同时,探索价格指导机制。加快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建设,完善评估管理办法。改革资产评估方式,推行“量价分离”评估制度。此外,加强林权流转监管,落实《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推动制定集体林权流转地方性法规。
其次,分类经营改革。四川省林业厅将围绕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和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着力推进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一是从严管理公益林,认真落实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支持各地通过个人自管、集体统管、委托代管等方式明确责任主体,足额兑现落实生态效益补偿,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二是放开放活商业林,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第三,构建新型经营主体。为进一步有效促进林业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四川省林业厅提出,将大力培育新型主体,支持各地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民林业合作社、家庭(联户)林场、专业大户和涉林龙头企业。同时,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行“专合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让林农与专合组织、企业、业主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此外,还将完善支持政策。四川省农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生态补偿、造林补偿、森林保险等政策,支持开展金融支林试点县建设,探索建立林权抵押融资收储基金和林业信贷担保金制度。
福建省林改也在9月份出现新动向。据媒体报道,福建省三明市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走出一条百姓富、生态美、产业强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根据相关意见,到2016年,全市新型林业经营组织覆盖面将占集体商品林地面积的80%以上,农民涉林收入将占总收入的25%以上;全市林地面积保有量在2830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现有水平,林木蓄积量达到1.49亿立方米;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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