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关于在相关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加强新疆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新疆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国家和退耕农户的根本利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及时与财政厅沟通组织开展了退耕还林补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工程县市针对近五年来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9月28日至10月12日,自治区林业厅与财政厅组织专业人员通过开展座谈、查看相关档案资料、走访退耕农户、实地查验的方式对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和伊犁州伊宁县、察布查尔县专项整治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结果显示,各县市工程管理规范、档案齐全、退耕农户“一卡通”办卡率达100%,退耕补助资金专户存储,财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未发生中饱私囊、侵占、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现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县市退耕农户林权证未发放给退耕农户,由镇林业站统一保管。二是在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时,有个别县市将粮食补助款通过财政直接打“一卡通”,但现金补助每亩20元补助款由林业部门通过乡镇政府向退耕农户发放。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相关县市及时整改,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继续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的规范化建档工作;规范补助资金兑现程序,严格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切实维护国家和退耕农户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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