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山西省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环境保护大检查。此次检查将覆盖全省各类工业园区和所有排污企业。
按照要求,此次检查重点为焦化、化工、医药、煤炭、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企业。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要求,采取明查与暗查、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本辖区各类工业园区和排污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时,结合“百户重点污染企业攻坚行动”回头看,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梳理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要求,逐一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或关闭,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与此同时,检查将继续深化全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已经立案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尽快诉讼、审理;对新发现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省政府将组成督查工作小组,对各市、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到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特别是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等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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