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起,四川将启动环境保护大检查,四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也将再次“亮剑”。28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其中将用更严厉的措施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违法排污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按照《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四川将从下月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检查针对17个重点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石化、化工、焦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印染、制革、采矿的排污企业。
根据“时间表”,在明年年底前,全省将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依法予以查处;越权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通知》还规定,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不履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等行为,监察机关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或对其查处不力、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被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