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经营扶持资金合计5,220.00万元,其中2015年6月18日收到2,843.00万元、2015年6月30日收到2,377.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