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5年第四季度纸巾纸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情况,全省抽查的20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中,烟台市恒达纸业、贵糖纸业以及济南君悦纸业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
2015年第四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纸巾纸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抽查依据CCGF 301.1-2015《纸巾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及GB/T 20808-2011《纸巾纸》、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要求,对纸巾纸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亮度、柔软度、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横向吸液高度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细菌菌落总数、纵向湿抗张强度二项指标。其中,烟台贵糖纸业有限公司的三层“烟台山抽取式面巾纸”以及济南君悦纸业有限公司的双层纸巾,存在纵向湿抗张强度不合格的问题;烟台市恒达纸业有限公司的三层“幽幽草抽取式面巾纸”细菌菌落总数、纵向湿抗张强度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