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纸业公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年股东应佔溢利5125.8万元(人民币.下同)(2014年度亏损3796.6万元),每股盈利0.06元,派末期息3港仙。期内收入37.26亿元,按年增长8.07%。
销售成本由2014财政年度的27.916亿元增加约1.884亿元,增6.7%至2015年财政年度的29.8亿元。销售成本之增幅大致符合总收入之增幅。2015年财政年度,全球原材料需求疲弱,国内废纸及海外废纸的原材料成本均告下跌。就纸品分部之成本而言,2015财政年度国内废纸、海外废纸及木浆分别佔销售成本约31.0%、27.7%及10.7%。于制造过程中消耗的化学品及添加剂约佔销售成本10.4%,馀下20.2%主要为制造开支成本及劳工成本。
基于上文“销售成本”一段所述之因素,使集团能够在毛利及毛利率方面均录得增长,分别由2014财政年度的6.56亿元及19.0%增加至2015财政年度的7.458亿元及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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