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近日主持召开环保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和《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办法(修订草案)》。
环保部介绍,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施行以来,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等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水环境保护压力的日益加大,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在立法理念、防治思路、手段措施等方面已难以适应新常态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
据悉,针对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此次具体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夯实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基础、强化水污染源头预防、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管制度体系、建立从源头到龙头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等方面,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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