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张掖市明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私自占用国家林地,破坏周边环境,被甘州区责令整改,要求恢复土地原貌和绿化种植,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甘州区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张掖市明阳纸业负责人将张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东侧国家林地占为己有,修建李氏宗祠,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举报人希望彻查此事,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张掖市甘州区迅速行动。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经测算,信访投诉问题涉及占用土地面积485.1亩,其中,修建李氏祠堂及塔、亭、鱼房等建筑物3.48亩;开挖鱼塘、夯垫场地占用林地150.21亩、湿地331.41亩。
由于这个区域既在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又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为防止开挖区域进一步扩大,甘州区湿地局分别呈文向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保护区管理局、张掖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园林湿地派出所、甘州区森林公安分局报案,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向区林业局报案,请求依法立案查处。但明阳纸业公司负责人拒不执行整改,态度恶劣,谩骂威胁执法人员,封堵现场道路,阻挠执法工作,继续强行施工。
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采取了相应措施。由甘州区公安局牵头,指定甘州区森林公安分局立案查处,目前正在依法开展侦查工作,对这个区域违建祠堂、四角亭、砼塔、鱼房等建筑全部拆除,限期恢复土地原状,组织技术人员编制规划方案,督促恢复鱼塘芦苇种植、完成道路两侧绿化栽植榆树500株、鱼塘护坡、地埂绿化栽植沙枣3.15万株。同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依据有关规定,拟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处罚面积221050.47平方米,共计罚款1105252.35元,并对涉案区域内的非法机井进行关停,拆除用电设施。
对此,甘州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责成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区湿地局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检查;给予原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行政警告;对区林业局副局长诫勉谈话;对甘州区湿地局副局长诫勉谈话;给予区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对副局长诫勉谈话;在查处本案时又发现其他违纪行为,对张掖工业园区园林资源管护站站长立案查处,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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