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嘉耀控股附属公司湖北金三峡就销售纸质卷烟包装订立河南销售协议、湖北销售协议及深圳销售协议。
根据河南销售协议,湖北金三峡同意向河南中烟供应,而河南中烟同意为卷烟品牌“黄金叶”的若干子品牌、“红旗渠”及“发时达”的子品牌分别按介乎约每件人民币0.067元至约每件人民币10.76元、约每件人民币0.14元至约每件人民币0.63元及约每件人民币0.23元至约每件人民币1.01元的单价,向湖北金三峡采购纸质卷烟包装,期限为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湖北销售协议,湖北金三峡同意向湖北中烟供应,而湖北中烟同意为卷烟品牌“黄鹤楼”及“红金龙”的若干子品牌分别按介乎约每件人民币0.15元至约每件人民币0.85元及约每件人民币0.14元至约每件人民币1.47元的单价向湖北金三峡采购纸质卷烟包装,期限为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销售协议,湖北金三峡同意向深圳烟草工业供应,而深圳烟草工业同意为卷烟品牌“金樽好日子”的子品牌按介乎约每件人民币0.3元至约每件人民币1.25元的单价向湖北金三峡采购纸质卷烟包装,期限为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公司估计,集团根据有关销售协议对河南中烟、湖北中烟、深圳烟草工业2017年预期销售额为1.8亿元人民币。董事相信湖北金三峡销售纸质卷烟包装将确保集团取得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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