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港敦信附属敦信纸业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郑敦迁先生及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陈若茂先生被暂停职务的风波还未停歇,长港敦信又曝出集团资金出现可疑动用,矛头直指两人,并公告附属敦信纸业涉多宗诉讼,判决总金额高达4500万元!
长港敦信公告其附属敦信纸业在内地涉多宗诉讼,金额超4500万元
2月14日,长港敦信(02229)公布公告:近期董事会注意到公司附属敦信纸业于中国牵涉一宗诉讼。所述诉讼的其他方包括郑敦迁、陈若茂、郑敦木及彼等的关联方。尽管董事会不断请求及要求,郑敦迁及陈若茂(分别为行政总裁及财务总监及均为公司执行董事)未能就所述诉讼提供任何资料。
因此,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在中国进行在线诉讼搜索并发现中国附属公司于2015年及2016年在中国作为被告牵涉到多宗法律诉讼。有关该等针对中国附属公司的法律诉讼的判决总金额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尽管董事会其他成员作出请求及要求,郑敦迁及陈若茂未能就所述诉讼提供任何资料。董事会将就所述牵涉中国附属公司的法律诉讼作出调查及获取进一步资料。
董事会已暂停行政总裁郑敦迁、财务总监陈若茂的职务,并着手调查集团可疑现金变动
诚如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25日的公告所披露,董事会已暂停郑敦迁及陈若茂的职务。董事会正在委聘一间独立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就集团的现金变动进行调查,并审查集团的内部控制系统及程序。
集团董事会与事件关联人各执一词
华印小编查看了近期长港敦信发布的公告,惊讶的发现:几乎每一个公告都与该系列事件有关联。从公告中可以看出,长港敦信与附属公司敦信纸业的郑敦迁及陈若茂似乎各执一词。具体请见如下:
2017年1月26日,长港敦信公告:
1)董事会已经注意到,截至2016年止年度本集团资金出现可疑动用,及尽管本公司董事会屡次要求,但行政总裁郑敦迁先生及本公司财务总监陈若茂先生并未就该等资金动用作出任何解释。
2)尽管本公司董事会屡次要求,郑敦迁先生及陈若茂先生未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作出月度更新。
3)郑敦迁先生及陈若茂先生未能就本集团负债对外部债权人之要求作出处理。
4)郑敦迁先生作为本公司行政总裁未能就联交所对本集团事务之询问作出回应。
鉴於上述情况,董事会决议暂停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郑敦迁先生及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陈若茂先生之职务,待下文所载将进行之法证审查结果落实後,即时生效。
2017年2月13日,长港敦信再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公布,本公司已经注意到本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郑敦迁先生于2017年2月1日针对本公司、赵木兴先生、陈启谦先生、冯志东先生及张鹤女士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提出2017年高等法院诉讼第HCA235号法律诉讼,寻求宣布本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无效及于会上通过的所有决议案无效,以及委任赵木兴先生、陈启谦先生、冯志东先生及张鹤女士为董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亦为无效、失效及不具法律效力之声明。除宣告忧虑外,郑敦迁先生亦寻求HCA235/2017法律诉讼程序之禁制令,限制赵木兴先生、陈启谦先生、冯志东先生及张鹤女士担任或出任本公司董事。
于2017年2月9日,郑敦迁先生及新宏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亦已通过向香港特区高级法院发出原诉传票针对本公司、赵木兴先生、陈启谦先生、冯志东先生及张鹤女士提起另一组法律诉讼,寻求与HCA235/2017大致相同的忧虑。本公司已正式指示其法律代表就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并呈交送达认收书,以为HCA235/2017及HCMP285/2017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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