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23个督查组共督查302家企业(单位),发现19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6%。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有71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7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7个。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指导,4月21日至27日,环境保护部环监局、应急中心组成7个巡查组,对北京等24个城市强化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巡查组检查指导第一、二轮次督查交接工作,对被督查城市督查工作保障情况、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巡查。
巡查发现,各被督查城市高度重视强化督查工作,对环境保护部督办的问题严格按时限落实整改,为督查工作提供全力保障。各督查组认真负责,重点检查了“散乱污”企业排查、台账建立和整治进展情况,同时根据环境保护部提供的高架源排放变化量等信息,开展固定源现场检查。第一、二轮次督查交接工作顺利完成,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办,并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台账,挂账督办,逐一销号,确保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为使督查工作常态化,防止问题反弹,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安排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每2周开展一次巡查,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