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新增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种植桉树的将处开垦费(28元/平方米)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召开2017年重点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全镇今年三防工作,并出台清退耕地种植桉树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新增占用耕地等行为作出具体处理规定。
全镇多项工程陆续完工
去年,该镇全年台风、强对流、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共造成经济损失约15万元,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805人,并无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为做好全镇三防工作,据了解,今年明城镇共有5宗农田水利设施和21宗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在施工建设,除8宗已完工外,其他项目将争取在台风季节前完工。同时,该镇正计划投入160万元建设三防物资仓库,加强物资储备。
将建立过错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镇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镇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城镇还出台了《高明区明城镇清退耕地种植桉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耕地及基本农田现状调查,全镇确定耕地种植桉树共4151.97亩。
今年7月底前,明城镇将敦促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上种植桉树的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并恢复原耕作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理的,将不作处罚。8~10月,未自行清理的,该镇将组织各村强制清理,并对被破坏的耕地恢复耕种,引导农民因地制宜种植粮食、蔬菜等农作物。
同时,该镇将建立过错追究制度。对于发现新增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种植桉树的,除自行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耕作条件外,还将处责任人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28元/平方米)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由区、镇两级财政部门对该罚款进行监管,专项用作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查处工作经费和奖励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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