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一纸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暗管排入沱江。执法人员表示,该纸制品厂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对其发出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的同时,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该厂的生产线予以了查封。
调查:纸制品厂暗管直排废水
被查处的纸制品厂位于大安区庙坝镇,主要产品为卫生纸,年产量约六百吨,其主要原辅料为废纸、剥离剂、湿强剂、脱墨剂等。
不久前,有市民举报该厂生产废水通过暗管排入沱江河,可能影响水源安全。接到举报后,自贡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有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池,但污水排放口未见废水排放。
随后,执法人员对纸制品厂废水排放沟管的线路进行了排查,发现其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总排水口的明沟排出,随后污水都进入了一根暗管。据执法人员介绍,经现场挖掘后,发现暗管长达25米直通沱江。
执法:现场查封卫生纸生产线设备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该纸制品厂涉嫌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据此,自贡市环保局向该厂发出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执法人员也依法对该厂的一套卫生纸生产线予以查封。
执法人员告知该厂负责人,在查封限期内,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如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随后,在庙坝镇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执法人员对该生产线的操作台、电表箱贴上了封条,在移交查封清单,并请对方签字确认后,完成相关程序。
该纸制品厂负责表示,对环保部门的相关决定表示认可,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申请解除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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